当“秦淮花灯”遇到“大漠葫芦”发布时间: 2010-9-2 12:57:00 被阅览数: 110 次 来源: 新疆法制报2010年9月2日3版 文章作者: 本报记者 尹晓丽 |
9月1日,在乌洽会七坊街展区,新疆民间艺人马江红的葫芦雕刻作品吸引了参观者的眼球。 “这个葫芦上的图案是‘十二木卡姆’吗?”一名操着南方口音的中年男子在一排葫芦前仔细端详,饶有兴趣地询问,并用相机拍下了每一件葫芦作品。 “这个葫芦上绘的的确是‘十二木卡姆’,作品表现了新疆的民俗文化风情。”马江红介绍说。 “我的作品以弘扬新疆民间艺术文化、描绘民间美好传说故事为特点,作品在今年举办的‘山花奖’评选(中国民间艺术最高奖项)中获银奖。欢迎您了解我的葫芦文化。”马江红一边作画,一边说。 “这么年轻就获得‘山花奖’,不简单!我非常喜欢你的作品,我也获过‘山花奖’金奖。”该男子说。 “原来是同行呀!”巧遇高水平的同行,马江红既兴奋又紧张。 原来,这名男子是著名民间艺人、中国高级工艺师陈柏华。他制作的“金鸡吉祥”秦淮花灯,曾在2005年中国首届花灯大赛上,一举夺得“山花奖”灯彩金奖。 “我对新疆民间文化非常感兴趣,听说新疆有个七坊街,汇集了新疆许多民间艺人,这次乌洽会上他们的作品也会亮相,所以我专程赶来了。”陈柏华说。 “秦淮花灯”和“大漠葫芦”畅快地交流起来。 “我见过您的作品,您制作的花灯具有江南气质,做工精美、惟妙惟肖,我要多向您学习。”马江红谦虚地说。 “你雕刻的葫芦作品让我印象深刻,激发了我的灵感。回去后,我要把新疆的艺术特色融入花灯设计中,让内地了解新疆、让世界了解新疆。”陈柏华说。 陈柏华告诉记者:“七坊街展区的各种作品让我感受到了新疆民间文化的魅力。我希望新疆的民间传统工艺能做成一种文化,一种产业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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